普通體育

修業規定

  1. 110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體育必修至少4學分,其學分及成績計入學業平均成績及畢業學分數
  2. 除特殊原因外,每學期限修一門體育課程,學生可依自我興趣選擇課程,同科目名稱、同級制之課程得於不同學期重複修習,但至多修習兩次;選修「體育校隊」可認定為共同體育學分,另得於同學期再選修 1 門體育課程
  3. 因受傷或特殊因素致無法修習體育課程者,得於當學期上課開始日起兩週內至健康中心完成申請修習「體育(適應體育)」課程
  4. 其他詳細修業規定請至「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網頁查閱「共同體育修習要點」。體育課程介紹與相關活動資訊也可登入「校務行政系統APP」→「學生專區」→「普通體育課程」查詢

 

課程特色

  1. 臺師大持續推動適性多元的體育課程,每年有超過50門不同的運動課程,除常見的體能類、技擊類(太極拳、拳擊、防身術等)與球類運動外,還有多項舞蹈類課程(爵士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等)、飛盤、高爾夫球、藤球等休閒運動類型課程,致力於提供學生適性多元之選擇
  2. 除持續開發新課程與推動基礎課程轉型外,更進一步優化高等教育體育課程,將「運動教育模式」融入體育課程,逐步建立師大體育課程特色,目前於部分籃球、排球與桌球課程中實施
  3. 將運動素養融入於學習生活中,培養運動鑑賞能力,透過辦理運動觀賞補助與全校性大型活動,如運動文青獎等活動,並成立「師大瘋運動粉絲專頁」,安排線上體育課程、發佈最新運動相關資訊等,提高學生運動素養,培養終身運動習慣、建立未來健康生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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