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查詢科目代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共同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110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10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本校共同教育課程包含:一、基本能力課程分為以下三類:
- (一)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 (二)英文(一)、英文(二)及英文(三):各2學分
- (三)體育:必修4學分
二、通識課程分為「博雅課程」、「跨域探索」、「自主學習」三大類課程,學生至 少應修習 18 學分之通識課程。課程類型如下:
- (一)博雅課程:分為「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邏輯運算」 領域,博雅課程各領域至少須修習2學分,共須修習至少8學分
- (二)跨域探索:分為「學院共同課程」、「跨域專業探索課程」、「大學入門」,跨域探索課程至少需修習4學分
- (三)自主學習:分為「專題探究」、「MOOCs」(限本校 MOOCs、Coursera、 Udacity 與 edX),至多修習4學分
課程類型 | 領域/科目 | 學分 | |
基本能力課程 | 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 | 必修4學分 | |
英文(一)、(二)、(三) | 必修6學分 | ||
體育 | 必修至少4學分 (計入畢業學分) |
||
通 識 課 程 至 少 十 八 學 分 |
博雅課程 | 人文藝術領域 | 至少2學分 |
社會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自然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邏輯運算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跨域探索 | 學院共同課程 | 至少4學分 |
|
跨域專業探索課程 | |||
大學入門 | |||
自主學習 | 專題探究(含自主探究) | 選修 至多4學分 |
|
MOOCs (限本校MOOCs、Coursera、Udacity與edX) |
備註:
- 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除博雅課程至少8學分、跨域探索至少4學分外,餘6學分可於通識博雅課程、跨域探索及自主學習三類別任選課程修習。
- 學院共同課程及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詳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暨通識課程總表」。標註「※」課程僅限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將他系跨域探索之專業科目採認為通識學分,但若該專業課程是本系應修科目課架中的課程,不能採認為通識學分。
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查詢科目代碼
109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09學年度入學適用)
本校共同教育課程包含:一、基本能力課程分為以下三類:
- (一)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 (二)英文(一)、英文(二)及英文(三):各2學分
- (三)體育:必修至少6學分,惟不計入畢業學分
二、通識課程分為「博雅課程」、「跨域探索」、「自主學習」三大類課程,至少應修習 18 學分之通識課程。課程類型如下:
- (一)博雅課程:分為「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邏輯運算」 領域,於博雅課程各領域至少須修習2學分,共須修習至少8學分
- (二)跨域探索:分為「學院共同課程」、「跨域專業探索課程」、「大學入門」,跨域探索課程至少需修習4學分
- (三)自主學習:分為「專題探究」、「MOOCs」(限本校 MOOCs、Coursera、 Udacity 與 edX),至多修習4學分
課程類型 | 領域/科目 | 學分 | |
基本能力課程 | 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 | 必修4學分 | |
英文(一)、(二)、(三) | 必修6學分 | ||
體育 | 必修6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
||
通 識 課 程 至 少 十 八 學 分 |
博雅課程 | 人文藝術領域 | 至少2學分 |
社會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自然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邏輯運算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跨域探索 | 學院共同課程 | 至少4學分 |
|
跨域專業探索課程 | |||
大學入門 | |||
自主學習 | 專題探究(含自主探究) | 選修 至多4學分 |
|
MOOCs (限本校MOOCs、Coursera、Udacity與edX) |
備註:
- 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除博雅課程至少8學分、跨域探索至少4學分外,餘6學分可於通識博雅課程、跨域探索及自主學習三類別任選課程修習。
- 學院共同課程及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詳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暨通識課程總表」。標註「※」課程僅限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將他系跨域探索之專業科目採認為通識學分,但若該專業課程是本系應修科目課架中的課程,不能採認為通識學分。
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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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8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06-108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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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含)以後之通識課程架構包含「語文」與「通識」二大部分,共28學分。
- 一、語文課程包含國文(一)(2學分)、國文(二)(2學分)、英文(一)(2學分)、英文(二)(2學分)、英文(三)(2學分)。
- 二、通識課程包含「語言與文學」、「藝術與美感」、「哲學思維與道德推理」、「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究」、「歷史與文化」、「數學與邏輯思維」與「科學與生命」共七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2學分;另有第二外語、生活技能、自主學習課程,為自由選修。
課程 | 應修習學分 | 科目/通識領域 | 備註 | |
語文 | 10 | 國文(一) | 至少應修滿10學分 | |
國文(二) | ||||
英文(一) | ||||
英文(二) | ||||
英文(三) | ||||
通識 | 18 | 7 大 領 域 |
語言與文學 | 7大領域每一領域 至少修習2學分 |
藝術與美感 | ||||
哲學思維與道德推理 | ||||
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究 | ||||
歷史與文化 | ||||
數學與邏輯思維 | ||||
科學與生命 | ||||
第二外語、生活技能、自主學習 | 自由選修 |
備註: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學生於通識7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應修習2學分,剩餘4學分得修習7大領域或第二外語、生活技能等自由選修通識課程。
110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
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查詢科目代碼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共同教育課程實施辦法
110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10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本校共同教育課程包含:一、基本能力課程分為以下三類:
- (一)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 (二)英文(一)、英文(二)及英文(三):各2學分
- (三)體育:必修4學分
二、通識課程分為「博雅課程」、「跨域探索」、「自主學習」三大類課程,學生至 少應修習 18 學分之通識課程。課程類型如下:
- (一)博雅課程:分為「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邏輯運算」 領域,博雅課程各領域至少須修習2學分,共須修習至少8學分
- (二)跨域探索:分為「學院共同課程」、「跨域專業探索課程」、「大學入門」,跨域探索課程至少需修習4學分
- (三)自主學習:分為「專題探究」、「MOOCs」(限本校 MOOCs、Coursera、 Udacity 與 edX),至多修習4學分
課程類型 | 領域/科目 | 學分 | |
基本能力課程 | 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 | 必修4學分 | |
英文(一)、(二)、(三) | 必修6學分 | ||
體育 | 必修至少4學分 (計入畢業學分) |
||
通 識 課 程 至 少 十 八 學 分 |
博雅課程 | 人文藝術領域 | 至少2學分 |
社會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自然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邏輯運算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跨域探索 | 學院共同課程 | 至少4學分 |
|
跨域專業探索課程 | |||
大學入門 | |||
自主學習 | 專題探究(含自主探究) | 選修 至多4學分 |
|
MOOCs (限本校MOOCs、Coursera、Udacity與edX) |
備註:
- 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除博雅課程至少8學分、跨域探索至少4學分外,餘6學分可於通識博雅課程、跨域探索及自主學習三類別任選課程修習。
- 學院共同課程及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詳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暨通識課程總表」。標註「※」課程僅限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將他系跨域探索之專業科目採認為通識學分,但若該專業課程是本系應修科目課架中的課程,不能採認為通識學分。
109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
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查詢科目代碼
109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09學年度入學適用)
本校共同教育課程包含:一、基本能力課程分為以下三類:
- (一)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 (二)英文(一)、英文(二)及英文(三):各2學分
- (三)體育:必修至少6學分,惟不計入畢業學分
二、通識課程分為「博雅課程」、「跨域探索」、「自主學習」三大類課程,至少應修習 18 學分之通識課程。課程類型如下:
- (一)博雅課程:分為「人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邏輯運算」 領域,於博雅課程各領域至少須修習2學分,共須修習至少8學分
- (二)跨域探索:分為「學院共同課程」、「跨域專業探索課程」、「大學入門」,跨域探索課程至少需修習4學分
- (三)自主學習:分為「專題探究」、「MOOCs」(限本校 MOOCs、Coursera、 Udacity 與 edX),至多修習4學分
課程類型 | 領域/科目 | 學分 | |
基本能力課程 | 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 | 必修4學分 | |
英文(一)、(二)、(三) | 必修6學分 | ||
體育 | 必修6學分 (不計入畢業學分) |
||
通 識 課 程 至 少 十 八 學 分 |
博雅課程 | 人文藝術領域 | 至少2學分 |
社會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自然科學領域 | 至少2學分 | ||
邏輯運算領域 | 至少2學分 | ||
跨域探索 | 學院共同課程 | 至少4學分 |
|
跨域專業探索課程 | |||
大學入門 | |||
自主學習 | 專題探究(含自主探究) | 選修 至多4學分 |
|
MOOCs (限本校MOOCs、Coursera、Udacity與edX) |
備註:
- 學生至少應修習18學分之通識課程,除博雅課程至少8學分、跨域探索至少4學分外,餘6學分可於通識博雅課程、跨域探索及自主學習三類別任選課程修習。
- 學院共同課程及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詳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課程架構表暨通識課程總表」。標註「※」課程僅限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採計為通識學分。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非本系學士班學生,得將他系跨域探索之專業科目採認為通識學分,但若該專業課程是本系應修科目課架中的課程,不能採認為通識學分。
106-108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
同一科目不得重複修習。為開闊多元視野,學生應修習不同內容、性質與名稱之通識課程。
查詢科目代碼
106-108學年度修課規定暨課程架構(106-108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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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含)以後之通識課程架構包含「語文」與「通識」二大部分,共28學分。
- 一、語文課程包含國文(一)(2學分)、國文(二)(2學分)、英文(一)(2學分)、英文(二)(2學分)、英文(三)(2學分)。
- 二、通識課程包含「語言與文學」、「藝術與美感」、「哲學思維與道德推理」、「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究」、「歷史與文化」、「數學與邏輯思維」與「科學與生命」共七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修習2學分;另有第二外語、生活技能、自主學習課程,為自由選修。
課程 | 應修習學分 | 科目/通識領域 | 備註 | |
語文 | 10 | 國文(一) | 至少應修滿10學分 | |
國文(二) | ||||
英文(一) | ||||
英文(二) | ||||
英文(三) | ||||
通識 | 18 | 7 大 領 域 |
語言與文學 | 7大領域每一領域 至少修習2學分 |
藝術與美感 | ||||
哲學思維與道德推理 | ||||
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究 | ||||
歷史與文化 | ||||
數學與邏輯思維 | ||||
科學與生命 | ||||
第二外語、生活技能、自主學習 | 自由選修 |
備註:
- 通識課程至少應修18學分,超過者可計為自由學分。
- 學生於通識7大領域每一領域至少應修習2學分,剩餘4學分得修習7大領域或第二外語、生活技能等自由選修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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