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跡學分學程申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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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程簡介

    1. 本校為培育國際化人才,拓展學生國際視野,特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設立「國際足跡學分學程」。
    2. 本校學生在校期間取得本學程認可之16學分,含國外課程至少6學分及本校開設之外語授課課程至少10學分,即可依規定向教務處申請核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足跡學分學程」證明書。

    修習學分

    學分類別
    所需學分數
    【國外赴外交換修習課程
    至少6學分
    【國內本校外語授課課程
    至少10學分
    總計
    至少16學分
    *共同英文(一)、(二)為全校共同必修,不可計入學分學程學分

    申請資格

    本校各學系(所)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申請流程

    檢附以下資料,審核須1-2工作天
    1.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
    2.成績單正本

國際足跡學分學程常見問題

本校外語授課課程有是哪些課程呢?所有的外語課程都可以採計嗎?

中文授課之外的語言,都符合外語授課課程,例如英語、日語、西班牙語等。另外共同英文(一)(二)不可列入採計。

我赴外交換修習 6 學分了,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請呢?

赴外交換修習課程後,回國後須申請赴外學分採計,可採計必選修或自由學分至少6學分。若是登錄,則無符合。

 

檔案名稱 下載
分學程申請書
國際足跡學分學程修習要點

 
學程聯絡人:李小姐
02-77491118
deborahlee@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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