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交換修習之課程,是否可抵通識學分?

國外修習課程需對應本校通識課程(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則可依規定檢附相關資料送交通識教育中心審核,申請採計為通識學分;若無本校對應之通識課程則無法申請採計為通識學分。

沒有對應課程,我可以採計自由學分嗎?

國外修習課程,若無與本校對應之課程,可申請採計為自由選修,並檢附課程大綱(含時數)送交通識教育中心審核。
自由選修學分每科至多採計3學分。
採計自由學分課程名稱,須以成績單科目名稱相同。


學分數換算方式為何 ?

原則上課時數18小時採計1學分、2ECTS等同1學分,實際轉換標準以課程大綱所列實際授課時數為主。 


我可以申請赴外交換修習課程學分登錄嗎?

赴外修習申請登錄,依原始學分數登錄,不列入畢業學分,無需送交通識教育中心審查;登錄學分數若有疑義,由通識中心審核,依18小時等於一學分原則計算。
另外所欲申請科目,審核單位不同意採計,也可申請登錄。


 語言課程可以採計學分嗎?

學生赴外修習課程應為學校之正式課程才可採計學分,正式課程會顯示於成績單;非正式課程之語言課僅能申請登錄,例如:語言中心或語學堂之課程僅能登錄。


 無法提供英文版成績單怎麼辦?

無法提供英文版成績單,請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採計或登錄:
1. 經交換學校或系所核章之英文課程名稱課綱
2. 經國內政府立案翻譯社翻譯之英文成績資料
3. 成績資料自行翻譯成英文,經系所或系所主管確認核章


 無法提供英文版或中文版課程大綱怎麼辦?

若非中文或英文課綱,請自行翻譯,在翻譯版上標示【課綱自行翻譯】並簽名。若無上課時數資訊,請自行填寫修課時數,俾利學分數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