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目的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加國家語言能力認證,提升對國家語言之重視與使用能力,教務處已通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參與國家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即日起實施。
適用對象
本校日間學制大學部及碩、博士班學生,於在學期間(新生自入學當年度8月1日起算)參加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辦之國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並達獎勵標準者。

注意:僅限本要點通過日(114年5月15日)之後參加之考試,始符合申請資格。

獎勵方式
符合獎勵標準者可依申請辦法獲得獎勵金。每位學生於就學期間,每種語言認證以申請獎勵一次為限,實際核發將視當年度經費額度及申請先後順序辦理(以完成線上表單填寫時間為準)。
國家語言能力認證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成績標準 獎勵金額
(新臺幣)
  1. 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教育部)
  2. 客語能力認證(客家委員會)
  3.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原住民族委員會)
中級 500
中高級 1,000
高級(含以上) 2,000
申請方式與注意事項
  • 採網路申請,請填寫表單: https://forms.gle/FEfjDKRmCrVMzYy57
    或掃描 QR Code填寫
  • 若需補件者,須於通知後7日內完成補件,逾期未完成補件者視同放棄申請。
 詳細辦法
請參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參與國家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及相關附件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通識中心 謝小姐 02-77491148 hsiehshufei@ntnu.edu.tw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