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徵職級: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含以上)
二、教授科目:台灣美術(須台語授課)
三、應徵資格:相關系所碩、博士或專門技術人員
四、聘任年限:113年8月1日起聘,半年一聘,擇優續聘
五、薪資:兼任教師鐘點費依政府所定標準及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支給
六、繳交資料:
(一)兼任教師徵聘履歷表及學術著作目錄表
(二)最高學歷證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之畢業證書需有駐外單位認證)
(三)閩南語言能力認證證明(若有請提供)
(四)台灣美術之課程教案、教學大綱或教學相關資料
(五)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講師(含以上)證書、獲獎證明、教學經驗、教材、著作、計畫成果等)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2月15日12:00a.m.止
八、報名方式:請E-mail至王小姐信箱:wing@ntnu.edu.tw
兼任教師徵聘履歷表經初審合格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資料不齊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初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繳交之各項資料恕不退回。
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