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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

111年教育部第10屆全國傑出通識教育教師獎

 

申請資格:(詳細申請資格請見附檔說明)

1.為本校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學人員、約聘教師)或兼任教師

2.6年內(自104學年度第2學期至110學年度第2學期)應有開設學校認定之通識課程至少6學期(含寒暑假課程)以上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