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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賓講者補助計畫

一、嘉賓講者補助計畫理念(111-2學期暫停補助。)
儘管長久以來,大家對於通識教育有著許多的誤解與忽視,但通識教育確實是提升大學之學術承載度的重要關鍵。有鑑於此,師大目前正積極地推動一連串提升本校通識教育的計畫。當然,此一提升計畫最主要的核心力量, 就在於各位老師精彩優質的課程內容。
為了讓老師們有更多的教學資源,進而帶動本校通識教育的豐富性,我們將以實質行動提供老師您所需的支持。因此,我們推出了「課程嘉賓講者(guest speaker)補助」鼓勵老師邀請與開授課程相關領域的講者,到課程裡提供研究經驗與學生分享,以提升課程內容之多樣性。

 

 

通識課程嘉賓講者補助要點

一、計畫目的

為鼓勵通識課程教師邀請校外講者至課程中演講,以引入多元校外教育資源,豐富本校通識教育課程,特訂定本辦法。

二、補助對象

所有通識課程授課教師均得為補助對象。

三、實施時間

每學期正式上課日開始收件,額滿為止。(111-2學期暫停補助。)

 

四、實施方式

由各教師填寫申請表,經通識中心審核通過後予以補助。核准補助之順序,依遞交申請表之時間而定。

本學期補助上限為15場。限於經費,每班通識課程僅得申請一場,且每位教師一學期至多可申請兩場演講補助,1場次為2小時,每場次演講費4,000元整。相關經費支用完畢時,通識中心得停止接受申請。

*申請表請一律以電子檔回傳,繳交紙本申請書者恕不受理。

邀請之講者以校外專家學者為限。演講結束後,請儘速繳回講者親筆簽名之領據正本(紙本),以利核銷作業進行。

亦需提供該場演講紀錄(含演講內容及演講照片)及嘉賓講者之著作財產授權書電子檔以充實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學習資源。

五、本辦法經通識中心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申請表單

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嘉賓講者補助申請表

2.   嘉賓講者補助-演講費領款收據本國人士適用

3.   嘉賓講者之著作財產權授權書

4.   嘉賓講者之演講紀錄表